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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王佳、陈思艺两名同学拾金不昧的表彰决定

2010年04月19日 09:48:18 来源:陕西省咸阳彩虹学校 访问量:2155

4月19日周一晨会我校校长高记平

为两位“道德风尚楷模”颁发证书及奖品

 

                                                                    学校表彰决定

2010324中午,我校高三(5)班王佳、陈思艺两位同学,放学后在学校食堂门口捡到1100元人民币,在无法找到失主的情况下,这两位同学把钱迅速上交到班主任处并说明了情况。

王佳、陈思艺两位同学在金钱面前不受诱惑,拾金不昧的精神,充分体现了我校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发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弘扬拾金不昧精神,倡导优良校风,树立典型,学校研究决定对王佳同学、陈思艺同学予以奖励,并授予她们“道德风尚奖”光荣称号。同时,希望全体同学以王佳同学、陈思艺同学为榜样,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道德情操,争做有理想、有品德、有爱心、有诚信、有修养的人!
 
彩虹学校
2010-4-12
 
编辑:李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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