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交通安全宣传日”是中国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是每年的12月2日。其目的在于通过广泛的社会活动和宣传,增强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咸阳彩虹小学积极开展系列活动,旨在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Part 1 晨会宣传
在2024年12月02日,我校精心策划并开展了一系列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在当天的晨会时间,以“交通安全”为主题,进行了宣传与教育,内容丰富多样。

校安部副主任刘争优率先进行主题演讲,他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交通安全的关键意义,以及日常出行中需留意的诸多事项。他着重强调,交通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危,学生们必须时刻保持警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学生代表也进行了相关主题的演讲。通过经验的分享,使同学们更加了解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Part 2 主题班会

在随后开展的主题班会教育中,学校组织学生进行了系统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老师们运用讲解、视频播放和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向学生普及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通过直观生动的教学手段,确保每位学生都能熟练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为日常出行增添一份保障。











Part 3 交通安全知识提示
1. 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
2. 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1米内)行走。
3. 横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遇交通信号灯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道路,应注意观察车辆动态,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
4. 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得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5. 未满12周岁的不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的不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的不要驾驶任何类型的机动车。
6. 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在右侧路边1.5米范围内行驶;非机动车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并遵守横穿机动车道下车推行和不得载人的规定。
7. 乘坐摩托车应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8. 不要乘坐无牌、无证以及非法营运的车辆;不要乘坐超载以及酒后驾驶人驾驶的车辆。
9. 乘坐公交车应在站台内候车,不得在机动车道内拦乘机动车,车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不得往窗外抛掷杂物或垃圾,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10. 遇突发交通事故时及时向成人求助,并拨打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遇交通肇事逃逸时要记牢肇事车的号牌、车型、颜色、特征以及逃逸方向等情况。


结语

“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在咸阳彩虹小学顺利举行,极大地增强了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这一活动为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体现了学校对学生安全的高度关注和负责态度。学校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相信在学校和家庭的共同努力下,每一位学生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茁壮成长,追逐梦想。


END

来源:校安部
编辑:吕依笑
责任编辑:闫红
终审:史旭龙、刘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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