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拼刺刀之前退子弹真正原因 (转录)
二战里面,日军在白刃战前先把子弹退掉然后拼刺刀,是一个怪异而引人注目的战术。
这确实是其步兵操典的规定,这一规定因为看起来迂腐而令人困惑,然而,它决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也不全是捍卫武士道的尊严,而是日本军队根据实战检验做出的结论,这和日军的兵器,作战特点是相吻合的。日军在白刃战前退出子弹,是指双方开始班以上规模近距离格斗的时候,而不是只要一准备肉搏,冲锋的时候就退掉子弹,那纯粹是自杀行为。
战争是残酷的,日军对这一点的认识和其他国家军队并无区别,事实上太平洋战争中,无论塞班还是冲绳,日军发动步兵冲击的时候,都是一边射击一边前进,并且把轻机枪手放在一线,以增强压制火力(因为一线日军一直没有装备冲锋枪)。这倒不太用担心误伤自己人,二战中,步兵冲击的散兵线即便以所谓“密集队形”发动攻击,其队形也远比冷兵器时代松散,士兵前后重叠的概率不高。真正采用那种传统意义的密集队形,冲击的效果往往很糟,比如瓜达尔卡纳尔日军对 “血岭”的密集队形冲击,中国军队在忻口会战中对1002高地的强袭,过于密集的队形,造成己方后方人员的武器无法使用,而对方的武器命中率则大大提高,徒然增加自己的伤亡。
根据日军自己的统计,在白刃战开始以后,保留步枪子弹造成的损失比收获更大,明令白刃战开始后子弹退膛,正是依据这个判断。究其原因,我想主要有以下两个:第一,日军使用的步兵轻武器性能限制日军的制式轻武器,最典型的就是三八式步枪,它继承了其前辈村田式步枪的特点,那就是弹丸初速高,瞄准基线长,枪身长。这样的特点使三八式步枪射程远,打得准,也适合白刃战,不但日军喜欢用,中国军队缴获后也喜欢用,战前还从日本进口过一批。但是它也有缺点,因为弹丸初速高,质量好,因此命中之后往往易于贯通,创口光滑,一打两个眼,对周边组织破坏不大,在杀伤力上不如中国的中正式步枪。白刃战中,这个缺点更为突出,因为白刃战中双方人员往往互相重叠,使用三八式步枪,贯通后经常杀伤自己人,而且,由于贯通后弹丸速度降低,二次击中后弹丸会形成翻滚,变形,造成的创伤更为严重,而被贯通伤的对手未必当场失去战斗力,仍然能够反击!
在二战中国战场,因为装备和训练的优势,日军人员损失与中国军队相比,达到1:4甚至1:6的水平,而且日军处于人员劣势,因此,使用三八式步枪在肉搏战中开枪射击,因为误伤造成己方大量减员,显然是赔本的事情。第二,日军对白刃战的战术认识白刃战中,日军标准的刺杀准备姿势为一手握前护木,一手握枪托前段弯曲部,枪托稍下垂在支撑腿侧面,半斜向面对对手,刺刀尖略与眉平,这样,枪从斜上方到斜下方,正好护住颈,胸,腹要害,而刺刀一甩就可以突刺。问题是如果您摆一下这个姿势,就会发现原来这样一比划,枪口根本就不是朝向对方,而是朝向斜上方的天空!因此,格斗起来,射击的机会很难比突刺的机会更多。而如果作射击准备,手指必须放在扳机上,这就造成了两个严重问题,一,只要双方武器一相交磕碰,就会走火,二,手指不能全力握枪,影响了持枪姿态,拼杀中使不上全力。另外,三八式步枪太长,转动枪口瞄准对方的力距也长,如果对方不是出现在正前方,转动枪口的时间太长,可能枪口还未到位,自己已经被刺倒,这时候使用枪托进行打击无疑是更为方便的作战方法。可见,白刃战中能够有效射击的机会很少,保留枪膛中的子弹,取得战果的机会微乎其微,反而影响了肉搏动作的质量。这才是日军在白刃战前枪弹退膛的真正原因。
无独有偶,发现在白刃战中射击得不偿失的并不是日本一家,中国军队也发现了这一问题。中国军队没有白刃战必须退掉子弹的条令,但是西北军部队广泛在白刃战中使用砍刀,实际上也是主动放弃了射击的战术,因为不可能一手挥大刀,一手拿一支步枪射击。当然这也是因为西北军出身的部队刀法独到,是当时唯一在白刃战中可以占到日军上风的中国部队,其他部队,包括八路军,刺杀技术与训练在二战前期都远不如日军,因此即便容易误伤自己人,也要保留格斗中开枪的战术,以达到“几条命换他一条命也够本";的目的。这里面,中国军队的枪支质量较差,弹丸初速低,击中后往往留在对方体内,也是一个原因。
顺便说一下,西北军的刀法脱胎自军阀混战时期的李景林部,独成一家,专破日式白刃战拼刺术,具体的刀法其实只一招,出刀的时候刀身下垂刀口朝自己,一刀撩起来,刀背磕开步枪,同时刀锋向前画弧,正好砍人家脑袋,其威力在于挥刀的同时荡开对方武器,因为和劈砍是一个动作,对手来不及回防就中招了。日本人怕大刀队,并不是一般的宣传,而是确有其事。
美军在太平洋战争中也发现同样问题。美军的冲锋枪枪身较短,白刃战拼刺刀吃亏,最初近战中往往用长点射弥补其不足。日军实施夜袭等行动时,多为奇袭,使美军来不及用密集弹幕将日军切断于战线之前,一旦进入混战,没有经验的士兵用冲锋枪扫射造成的己方伤亡往往比敌人造成的还大,在贝蒂欧,美军指挥官肖普上校曾经威胁如果有士兵再乱开枪,就把他的枪扔到海里,而且从此再不发一颗子弹。美军通过总结,认为白刃战中最好的方法是用手枪对抗日军的刺刀。美军在实战中证明手枪在白刃战中作用最好,它的长度短,可以轻易转向任何一方射击,射击姿势也可以五花八门,装药少,即便近距离击中第一个对手后也不易贯穿击伤后面的自己人,而威力范围远超过刺刀,至于装弹,如果弹仓子弹都打光,还有刺刀逼过来,那就只能认命了,不过,美军制式手枪填弹七发,等于有连发七刀的能力,而一次白刃战中很少有人能有机会连发七刀,这个概率太低了。有趣的是美军认为最好的白刃战用手枪,是日军的南部十四年式“王八盒子”,这种枪的优点是不用瞄准,手指指向哪里,就会打向哪里,打急了很方便,唯一缺点是故障率高了点儿。
大概唯一不重视白刃战问题的就是德国人了,后来一看不是不重视,也和它的战术运用和装备有关,德军进攻特别重视装甲部队,近战的机会不多,防御重视工事和装甲部队的配合,近战的机会不是没有,却多发生在狭窄的工事,建筑里,比如斯大林格勒会战,这时,德军多用爆破,扫射来清除敌人,比用刺刀的机会多得多。这样,就被德国人总结出了“冲锋枪加手榴弹打近战金不换”的真理,其实,德国人不是不能白刃战,他们更擅长在狭小空间用匕首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