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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夏季师生员工着装管理的通知

2012年04月17日 15:55:03 来源:陕西省咸阳彩虹学校 访问量:4541

服饰是一种文化、一种传统、一种礼貌、一种价值观念,着装得体、大方、自然是尊重他人的体现。彩虹师生应把内在的素养和外在的形象统一起来,在追求个性着装的同时不能有损个人形象,充分体现思想和内涵和良好的形象。随着气温日益升高,天气日趋炎热,着装简洁,追求凉爽,但过分简约则与校园环境和师生的身份不相符合,有损学校的形象和风气,现就学校夏季师生员工着装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学生着装要求

1、基本要求:整洁、朴素、大方、得体、符合中学生身份。
2
、具体要求:

1)女生不浓装艳抹,不化妆,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能穿吊带衫、超短裙、袒背装、低领衣、露脐装等不符合学生身份的服装。

2)男生不得留长发,剃光头,戴耳环,穿小背心、短裤。

3)男女生一律不焗发、染发、留怪发,不准穿拖鞋(含所有无后跟带的鞋子)、高跟鞋(含泡沫增高鞋),进入校园。

4)男女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准纹身;不准带各种项链、戒指、耳环、耳钉、手镯、佩饰、挂件、护身符等。     

5)穿着校服时,注意系上衣服拉链,不宜披挂在身;不宜上衣随便套穿在外,内衣外露,里长外短;衣服如有破损之处要及时处理,不能在校服上乱涂乱画。

二、教师着装要求

1、基本要求:衣着得体、端庄整洁、美观大方、符合职业要求;端庄、严谨、富有亲和力。

2、具体要求:

1)女教师着装要求:不穿超短裙(裤)、不穿拖鞋、不穿低腰、低胸、吊带及透明、紧身、露肚脐服装;不浓妆艳抹(可化淡妆),衣服要有领有袖,不紧不松,不透不露,着装不要特别鲜艳和奇特。

3、男教师着装要求:不留长发,不穿背心、短裤(运动场上除外)、不穿拖鞋;上衣要有领有袖,不穿图案过于夸张的衣服。

三、全体师生要讲究个人卫生,身上无异味。

           咸阳彩虹学校

                                             2011518

编辑:刘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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