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彩虹学校关于2019年教师职称评审的通知
2019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彩虹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调配18人,支教满3年人员),从小学调入中学任教的教师,必须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晋升高一级职称时,需在中学任教满2年以上方可申报。
二、评审条件
2019年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标准条件,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和咸阳市《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教师提交原件材料报名(中学参评教师请于2019年11月17日下午14:30—18:00在二楼会议室统一交资料,逾期不收)——依据《咸阳彩虹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实施细则和量化计分办法》打分排队(11月18日)——公示——根据区上统一下达的评审指标按1:1比例上报人员名单(11月20日)——参加咸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定于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文件规定提交材料——县区审核——市级评审——市教育局网站公示——省、市职改办审批。
四、其他有关政策要求
1、2019年12月31日达到退休年龄及已划转至西咸新区(不含咸阳托管12.6平方公里范围)的人员不列入评审范围。
2、评价标准中涉及的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时间统一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
3、申报人员任现岗位近5年来(2014年至2018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申报人员从2015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
5、持统招学历参评的,教师资格证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持后取的大专或本科学历参评的,学历专业与所申报专业一致。
6、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由所在学校和培养指导的2名二级教师,分别出具证明、培养结果、培养人在培养期间所取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由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确认。
7、教科研课题支撑材料,必须有教科研机构出具的立项通知书和结题证书,以及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和结题报告等过程性资料。校本研修支撑材料,校本研修方案(计划)、实施阶段完整的过程性材料及总结报告。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可作为校本研修成果,仅是校本研修支撑材料之一,不能代替校本研修所有的材料。
8、以下人员不能申报:
(1)拒绝承担教学、教育科研任务、班主任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严重失职的。
(2)弄虚作假、虚报工作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讲课人员是根据区上下达的指标数推荐,不能增补。希望大家对照省市文件,认真准备,因个人原因(教育教学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不通过、课题及校本研修资料不齐等原因)浪费指标的,暂停一次,即下一次不得继续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请于11月17日下午根据《咸阳彩虹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实施细则和量化计分办法》的打分项将个人参评材料上交。学校将在近日进行量化考核排序打分排列名次,按1:1比例推荐到区教育局参评。
附件:(在学校网站发布,并发到各年级)
1、《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2、《咸阳市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秦都区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4、《咸阳彩虹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实施细则和量化计分办法》
5、《学校量化考核打分材料目录》
备注:因为时间紧张,请各位参评教师尽快自行联系有关部门开具相关证明。高中班主任证明在学生处,初中班主任证明在初中部,校本研修和师徒结对材料在科研处;社团指导老师材料在中学团委和南校区团委。
咸阳彩虹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