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天而降的馅饼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为之心动,对于遗落在自己面前的现金、笔记本电脑,是否能抵挡得住诱惑?彩虹学校秦宝校区高三(3)班王哲哲同学以其最真实又最果断的行动予以一个完满的回答。
镜头1:2016年:9月29日,一张红彤彤的感谢信送到我校,信中写道:“我是一名保险从业人员,在9月25日晚乘坐16路公交车不慎将背包遗失在公交车的缝隙中,内有价值共计5000元的手提电脑、现金、手机等物品,是你校高三(3)班的王哲哲同学主动与我联系,将遗失物品归还于我,我在万分感谢下用钱酬谢,王哲哲同学真诚的一再拒绝,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在如今的社会多么难能可贵,我只能给贵校写来表扬信来表达我的感谢之情。”
镜头2:9月25日晚自习放学,王哲哲同学像往常一样坐车回家,在座位上坐下后,一段数据线随着她的牵引带出了手提电脑……没有犹豫、没有迟疑,听听王哲哲当时的心声。“不是我的钱,坚决不能拿!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是那位失主,丢了这么多钱,我肯定会很着急很担心,遇到这种情况,我觉得每一个彩虹学校秦宝校区的学生都会这样做的。”
彩虹学校秦宝校区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品德教育,王哲哲同学的先进事迹不仅折射出她的高尚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也是彩虹秦宝校区学子精神风貌的展现,更是我校精神文明教育成果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