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组、直属各学校、教研室: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陕人社发〔2011〕54号)精神,按照区人社局《关于加强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咸秦人社发[2011]211号)要求,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力度,规范继续教育行为,提高培训教育质量,搭建良好的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结合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现状,现就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省、市出台的新的职称评审政策,从2012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将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即从以往的“软着陆”变为今后的“硬挂钩”。对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参加各类资格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在任职年限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课时,否则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对本年度没有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能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年不兑现薪级工资待遇。
2、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1〕55号)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培训,须在省、市人社部门认证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完成规定科目的学习。按照市人社局咸人社发〔2011〕370号文件精神,全市设在市区的定点继续教育基地包括: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咸阳师范学院,今后我区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在规定的继续教育基地进行教育培训,对在其他培训机构参加学习的,有关部门将不予认定,各中小学要加强联系沟通,及时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专业科目的年度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各年度专业科目的学习任务。
3、为了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省人社厅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平台,专业技术人员要及时通过继续教育信息平台(陕西省继续教育网址:****5.230)发布的专业科目,按规定学时完成学习内容。各单位要领导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要及时上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做好此项工作。区教育局将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根据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所有在编教师按要求录入(不包括退休教师和安保人员),并务必于
联系人:陈 晨
联系电话:33371969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本情况登记表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信息录入表
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
请全体教师下载附件按照要求填写电子版表格,最好以办公室为单位打包发至xychxx****@126.com,照片要求2张红底2寸照片。背后注明老师姓名,以方便粘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