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强烈破坏性地震就近躲避可减少伤亡
如果遇到强烈破坏性的地震,一定不能跳楼,不能夺窗而逃,而应保持镇静就地避震。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网站的文章指出,在震中及其附近地区,从地震发生到房屋倒塌,一般有12秒钟左右的时间,作为个人,应当保持冷静,并在12秒内作出正确躲藏的抉择。
文章还指出,遇到强烈破坏性的地震,一定不能跳楼,不能夺窗而逃。因为地震强烈震动时间充其量只有十几秒钟至一分钟左右,而从打开门窗到跳楼往往需要一段时间,特别是人在地震过程中站立行走困难,如果门窗被震歪变形开不动,那耗费时间就更多,有的人慌了手脚,急不可待,用手砸破玻璃,结果把手也砸坏了。另外,楼房如果很高,跳楼可能会摔死或摔伤,即使安全着地,也有可能被楼顶倒塌下来的东西砸死或砸伤。
地震时,暂时躲避在坚实的家具下或墙角处是较为安全的。另外也可转移到承重墙较多、开间较小的厨房、卫生间等处去暂时躲避,因为这些地方房体跨度小而刚度大,加之有管道支撑,抗震性能较好。室内避震不管躲在哪里一定要注意避开墙体的薄弱部位,如门窗附近等。历史经验表明:就近躲避可以把伤亡人数减少到最低限度。
文章说,地震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镇静态度,才有可能运用平时学到的地震知识判断地震的大小和远近。远震常以左右摇摆为主,而且震动小,一般有感地震和远震不必外逃,因为这种情况震害都比较轻,对人身安全不会造成威胁。
大地震后如何自救与互救?
在抢救生命的过程中,耽误的时间越短,人们生存的希望就越大,因此应当不等不靠,尽早尽快地开展自救互救。震时被压埋的人员绝大多数是靠自救和互救而存活的。
大地震中被倒塌建筑物压埋的人,只要神志清醒,身体没有重大创伤,都应该坚定获救的信心,妥善保护好自己,积极实施自救。自救原则包括:
要尽量用湿毛巾、衣物或其他布料捂住口、鼻和头部,防止灰尘呛闷发生窒息,也可以避免建筑物进一步倒塌造成的伤害。
尽量活动手、脚,清除脸上的灰土和压在身上的物件。
用周围可以挪动的物品支撑身体上方的重物,避免进一步塌落;扩大活动空间,保持足够的空气。
几个人同时被压埋时,要互相鼓励,共同计划,团结配合,必要时采取脱险行动。
寻找和开避通道,设法逃离险境,朝着有光亮更安全宽敞的地方移动。
一时无法脱险,要尽量节省气力。如能找到代用品和水,要计划着节约使用,尽量延长生存时间,等待获救。
保存体力,不要盲目大声呼救。在周围十分安静,或听到上面(外面)有人活动时,用砖、铁管等物敲打墙壁,向外界传递消息。当确定不远处有人时,再呼救。
互救是指已经脱险的人和专门的抢险营救人员对压埋在废墟中的人进行营救。为了最大限度地营救遇险者,对于大型水库、堤坝等,要预先做好防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固。水库下游要严密注视堤坝的安全,遇有险情,除组织力量抢救外,要迅速向安全地带转移。地震若发生在山区,山体崩塌方等可能堵塞河道,遇到此种情况,要立即组织人员疏通,以免造成水灾。在山区,还要远离悬崖陡壁,以免山崩、塌方时伤人。还应离开大水渠、河堤两岸,这些地方容易发生较大的地滑或塌陷。
比起地震本身,地震后的火灾更可怕。因此,首先要关掉液化气开关,消除火源。只要有可能的话,避难之际要设法关掉煤气总开关。
在工厂作业时,如遇上地震,在冲出工作场所避难前,要尽可能切断电源,消除火源,停止机器运转。此外,平时要妥善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背景资料
2003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5.0级以上地震
综合国家地震台网及有关消息,2003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5.0级以上地震:
2008年4月24日,台湾东部海中发生6.1级地震。
2008年3月30日,甘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发生5.0级地震。
2008年3月21日,新疆和田地区发生7.3级地震。
2008年3月21日,云南盈江发生5.0级地震。
2008年1月9日,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发生6.9级地震。
2007年7月23日,台湾花莲以东近海发生5.5级地震。
2007年7月20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境内发生5.7级地震。
2007年5月5日,西藏阿里地区日土与改则县交界处发生6.1级地震。
2007年2月3日,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发生5.5级地震。
2007年1月25日,台湾以东海域发生5.5级地震。
2005年11月26日,江西省九江市境内的九江县和瑞昌市间发生5.7级地震,随后还发生了多次余震。
2004年8月10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5.6级地震。
2003年12月1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发生6.1级地震。
2003年11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5.1级地震。
2003年7月21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昙华乡一带发生6.2级地震。
2003年6月9日,台湾宜兰苏澳间发生5.8级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