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PROPAGANDA
法治护航成长
-FA ZHI XUAN CHUAN JIAO YU-
拒绝校园欺凌
咸/阳/彩/虹/小/学
为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5月27日下午,咸阳彩虹小学联合秦都区关工委、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拒绝校园欺凌 做品德优良的学生”专题法治宣讲活动。秦都区关工委副主任田张锋、事务中心副主任牛娜,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张雯,咸阳彩虹小学副校长王芬及四、五年级180余名师生齐聚一堂,携手共筑校园反欺凌防线。
会议主持
德育处汪娟主任
PART 01
权威解读
剖析欺凌本质与法律边界
活动中,张雯法官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切入点,结合真实案例深刻阐释校园欺凌的定义与特点。她指出,校园欺凌不仅包括肢体冲突、语言侮辱等显性伤害,还涵盖社交孤立、网络谣言等隐蔽形式,具有持续性、伤害性强等特征,强调“欺凌不是玩笑,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严重行为”。
PART 02
案例警示
透视欺凌行为的沉重代价
张雯法官通过各种典型案例,系统解读欺凌者需承担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及刑事责任。她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欺凌行为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等,即便因年龄免于刑罚,也将面临专门学校教育、心理干预等后果。“欺凌成本=直接成本+附加成本+风险成本”的公式,让学生直观认识到暴力行为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深远危害。
PART 03
多维支招
共筑校园欺凌“防护网”
针对如何预防和应对欺凌,张雯法官从学生、学校、家庭三个维度提出建议:学生要学会友好相处、低调自保、谨慎交友,遇欺凌及时求助而非沉默;学校应加强法治教育、完善反欺凌制度、强化家校联动;家长需关注孩子心理健康,配合学校构建安全成长环境。互动环节中,学生通过案例分析深刻理解“施暴者”“受害者”“保护者”的角色区别,明确“见义巧为”的正确做法。
此次活动以鲜活案例为教材,以法律解读为支撑,为师生敲响抵制欺凌的警钟,进一步浓厚了校园法治氛围。未来,咸阳彩虹小学将继续深化法治教育,用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END-
来源|德育处
图片|曹秀怀
责任编辑|闫红
审核|史旭龙
签发|常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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