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每人填写一份“咸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登记表”,贴一张2寸照片,上课时交给培训部门班主任老师。
3、按时参加培训,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成绩合格,发给证书,否则不予结业并予通报,同时影响个人职称晋升和每年薪级工资普调。
4、因公因私请假须通过所在学校经主管校长审核同意后向教育局人事科履行请假手续;所缺课时另行统一安排上课时间。
5、培训期间要做到举止文明,尊敬培训机构工作和管理人员;不做有损于个人与学校形象的事,不说有损于个人与学校形象的话。
培训地点:咸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培训时间:8月4日—8月13日
注:24节公共课安排在8月11日—13日;其他减免课时自己选择时间修够课时为止;8月13日下午进行测试。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