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彩虹中学住宿学生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按房间、床位对号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学生个人无权将床位转让他人住宿,若有违者,处当事人每天3元罚款,直到搬出房间为止。
2、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实行舍长负责制。每个宿舍必须置有舍长、舍员名单,卫生值日表,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3、听从宿舍舍长安排,搞好宿舍卫生,坚持日打扫制。保持地面、门窗、被褥干净整洁,生活用具摆放整齐,床罩、墙壁洁净美观。
4、爱惜室内一切设施,严禁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钉钉子、乱踩踏,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5、不准私自乱引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等。使用台灯不能超过15瓦,不得使用床头灯和临时电源单接灯头。如有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罚。
6、讲究卫生预防疾病,不准随地吐痰、乱倒污水、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在宿舍或楼道做饭,不乱倒剩饭菜,不随地大小便。相互监督,如有违者,视其情节轻重,通报批评或处以罚款。
7、注意安全、不打架斗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小偷小摸,严禁在宿舍赌博、吸烟、酗酒,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8、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准时归宿就寝,按时起床。不准随便乱窜宿舍,不准男女生相互到对方宿舍串门,不准高声喧哗。
9、按时到学校指定教室上晚自习,若有事需提前到中学教学处请假。学校安排专门值班老师,每晚点名。学校晚自习时间为从周一到周五每天晚上7:30---10:00。
10、学校(中学教学处、总务处)将加强对宿舍的管理,坚持周查、月评、学期总结工作,开展文明宿舍的评比挂牌活动。
彩虹中学
200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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