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水果---西红柿
相传西红柿的老家在秘鲁和墨西哥,原先是一种生长在森林里的野生浆果。当地人把它当作有毒的果子,称之为“狼桃”,只用来观赏,无人敢食。据记载,新航路开辟后,16世纪时英国俄罗达拉里的公爵到南美洲游历,在野外偶然见到这种色泽鲜艳的红果,就被它艳丽的色彩所深深吸引,于是就把它带回了英国,作为稀世珍品献给他的情人伊丽莎白女王,以示对爱情的忠贞。此后,西红柿便有了“爱情果”的美名,但女王因听说其有毒而畏惧食之。直到十八世纪,有一位法国画家看到西红柿如此诱人,便萌生了尝尝它到底是什么滋味的念头。于是他冒着中毒致死的危险,壮着胆子吃下了一个,并穿好衣躺在床上等待“死神”的降临,然而过了老半天也未感到身体有什么不适,便索性接着再吃,只觉得有一种酸甜的味道,身体依旧安然无恙,勇敢的法国画家成为第一个敢吃西红柿的人。后一位厨师获此喜讯,将它烹成菜肴,宾客食之无不交口称赞。爱情果、金苹果、红宝石等美名,这就是指现在世界各地普遍种植的西红柿。
西红柿是明代时传入中国的。很长时间作为观赏性植物。成书于1621年的《群芳谱》载:“番柿,一名六月柿,茎如蒿,高四五尺,叶如艾,花似榴,一枝结五实或三四实,一数二三十实。缚作架,最堪观。来自西番,故名。”直到清代末年,人们开始才开始食用西红柿。
西红柿,学名叫蕃茄,它既含有丰富多样的营养,又有着美观迷人的外形;它既是菜中佳味,又是果中美品,有多种功用,被称为神奇的菜中之果。西红柿用来消暑解渴可与西瓜媲美。然而,西红柿中维生素C的含量却大约相当于西瓜的10倍,而且由于有有机酸的保护,在贮存和烹调过程中,它 所含的维生素C又不易遭到破坏,人体利用率很高。因此,常吃西红柿,对于治疗坏血病、过敏性紫癜、感冒和促进伤口愈合,都有重要的作用。
西红柿含糖量也很高,约为1.5%-4.5%,而且其中大部分是易于被人体直接吸收的葡萄糖和果糖。西红柿还含有丰富的胡萝卜素、维生素B族,其中包括对保护血管健康、防治高血压有一定作用的芦丁。各种维生素的含量比苹果、梨、香蕉、葡萄高2 -4倍,它含有占其总重量0.6%的各种矿物质,其中以钙、磷较多,锌、铁次之,此外还有锰、铜、碘等要微量元素。这些矿物质,对婴儿和儿童生长发育特别有益。
西红柿还颇得古今医家赏识,其性微寒味甘酸,生津止渴,凉血养肝,清热解毒,治疗高血压、坏血病,预防动脉硬化、肝脏病等。《陆川本草》载,西红柿 “健胃消食,治口渴、食欲不振。”高血压患者,连续半月在清晨空腹吃两个西红柿,有降压作用。以西红柿代水果每天吃2-3次,两周后治牙龈出血见效。西红柿汁与西瓜汁各半杯,混合饮服,退热止烦渴。西红柿汁与甘蔗汁或山楂汁混合饮服,治胃热、口干舌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