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一点思考
就客观的自然和历史过程来说,无所谓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问题,因为客观辩证法支配着整个自然界,一切都在运动,而且又只有在运动中存在。所谓的“客观辩证法”,只是作为“主观辩证法”的客观来源和客观根据的概念而存在,对自然界使用辩证法这一概念,也无非是对于它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由其固有规律支配的运动和发展过程中这一事实的可定和确认而已。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矛盾只有在人们去反映事物运动并依据这种认识而从事的活动中才会出现。
人同自然万物明显不同,然而又同自然万物一样,也是来自于自然。人是世间最为奇妙的存在。人与自然界本质不同在于人有意识,能够进行反映活动。反映活动本身就是一种矛盾,通常都是以主观的形式反映客观的内容,以抽象的形式反映具体的对象,以僵死的概念的形式反映活生生的对象。不把对象主观化,他就进不到人的头脑中来;要移植到人的头脑中来,就非得把对象主观化不可。同时,还非得把它抽象化才行,因为只有经过了抽象以后才能抓住事物的本质,区分本质和对象。也非得把它僵化不可,因为不用概念去反映这个对象,就没办法从本质上去认识外界对象。这是人类认识活动的特点,也是和客观对象矛盾的地方,即我们认识的主观化,抽象化、凝固化。但是在认识活动的过程中最后要想和对象达到一致,还非得消除主观化、抽象化、凝固化不可,否则就不可能达到一致。这是人类认识本身的矛盾。从这个角度说,辩证法也是认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