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真善美的对立统一及其与自由的关系
真的范畴,反映的是主观性适应客观性的关系;善的范畴,反映的是客观性适应主观性的关系;美的范畴,则反映了主观性与客观性、客观性与主观性在双向作用中所达到的统一。真善美三者相结合,由此便达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主体与客体的统一状态就是自由。自由是一切真正的哲学所追求的最高目标。
我们过去主要是从认识论的框架去理解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主体与客体这两个范畴,一直被看作仅仅属于认识论的范畴。许多高中教师在谈到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也主要或者看作本体论或者认识论的基本问题,从来很少见到作为实践论的基本问题去加以阐明。我们把“真”看作高于一切的范畴,把“求真”看作最高的原则。人活着,似乎只是为了使主观合乎客观。但人们所以要使主观符合客观只是为了使客观统一于主观,人们从来都不是为了求真去求真,而是为善去求真。作为主体所要求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并不是主观消极地迎合客观的那种统一,而是能够满足人的情欲需要和情感需要的那种主观与客观的积极统一。这种统一单靠真并不能完全解决,只有在真善美的结合中才能完全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