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博客 > “隐身串门”乐以妄言(原创)

“隐身串门”乐以妄言(原创)

2009年03月18日 09:17:10 来源:教师Office 访问量:502

                                            作者:马琳
    走进博客,我觉得好比隐身串门,在这里,参见钦佩的老师,拜谒有名的学者,分享同行的智慧,欣赏个性风彩。这里有现实中难得的自由;这里有生活中追求的惬意。

    在这里可以随时拜师求教,随意阅读。不必事先打招呼,也不怕搅扰主人。鼠标轻轻一点,就可登堂入室,有空就去,忙了就不去。话不投机或言不入耳,不妨抽身退场,谁也不会嗔怪。打开一个网页,步入一个真境,遇见真人、神人,仔细地观赏一番,久久地回味一次,心醉神迷一场,暂时把整个世界忘却。那种精神享受的愉悦,那种思想漫步的闲舒,只可为知者言,不足为外人道也。此时可以真正理解“天涯若比邻”的唯心比拟。这里博友“浩如烟海”。与“博友”交流,让我脱去几份愚昧,多长几个心眼。
    可惜,我终究是凡胎俗骨,没有如来佛的慧眼,能把人类几千年积淀的智慧一览无余。在这里我学到很多。我只能牢记“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的话。不曾妄想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我相信总有人,会因为曾经有过的一、二句话而共鸣,就是莫大的快乐。悬挂的问题偶有所得,愚拙的心忽而开窍,这就算我“乐以妄言”吧。
编辑:马琳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陕西省咸阳彩虹学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陕西省咸阳彩虹学校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彩虹路一号 邮编712021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