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秦教发【2015】192 号
关于转发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及区人社局《下达全区2015年职称岗位职数的通知》的通知
各教育组、直属学校、教研室: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咸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咸政教人字[2015]222号)和区人社局《关于下达全区教育系列2015年职称岗位职数的通知》(咸秦人社发【2015】9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并要求做到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各教育组、各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文件精神。根据区人社局下发的指标数量,结合本单位排名结果,确定推荐人选,上报讲课人员。按照市上的规定,今年上报参加讲课人员,要认真进行资格审核,要严格按照岗位空缺数量,即人社局下达的指标数量上报,不得多报。凡未按本单位下发指标数上报的,一律不予接收。凡因不具备条件在审核时被取消资格的,不得递补人员。
二、职评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所有参评人员的资料,评分情况及排名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于公示过程中教师意见大,问题严重的,一律退回,由原单位重新评审推荐,因工作失误,不能按时上报结果的,取消评审资格,按弃权对待。
三、报送时间。
各单位认真填写《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名单》,免试人员需填写《咸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免试人员花名册》、《免试人员申请表》,认真审核免试人员资格。务必于
附件: 1、《关于咸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
咸政教人字〔2015〕222号
咸阳市教育局
关于咸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规则(试行)》、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咸人社发〔2015〕179号)精神,现就2015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答辩对象及时间地点
(一)测试答辩对象:凡符合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经县市区推荐的参评人员,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均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任现职以来,由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成绩按满分计算。(免试人员花名册、申请表见附件1-2,文中所有表格一律用EXCEL表格)。
(二)测试答辩时间初步定于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测试答辩内容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内容为参评对象申报评审学科内容。小学一律测试四年级全年内容;初中一律测试七年级全年内容(物理、化学测试九年级全年内容);高中一律测试高一全年必修课内容;职中以本校现用教材为准;幼儿园一律测试学前班内容。测试答辩内容必须与职称申报学科相一致,否则结果无效。测试者所需教材自带,教材版本为当地现用版本,幼儿园和职中测试自用教材内容。
三、测试答辩办法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安排。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集中在市上进行;一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在各县市区进行,市上统一选派评委组。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要切实做好一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准备工作,做好场地按排、抽调工作人员和印制测评用表等工作,确保一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顺利进行。
(二)根据测试答辩对象任教学科,组建相应的测试答辩小组,每组由三名评委组成,设定一名学科组组长。测试答辩分值满分为100分,其中教学内容15分,教学目标10分,教学方法15分,教学过程30分,教学技能15分,现场答辩10分,教学设计(教案)5分,(此表一式四份,一份用于成绩汇总,三份用于各评委赋分)。测试答辩时,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独立赋分。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结果按优秀、良好、不合格对应分为A、B、D等级。各学科测试组根据测试答辩得分对测试对象进行排序,取前10%为A级,取后10%为D级(优秀比例不得超过10%,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10%,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计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结果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依据,评分表装入本人申报档案,评分等级填入《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查报批表》。达到良好以上人员成绩计入职称(职务)评审之中,优秀等次2年内成绩有效,良好等次申报当年成绩有效,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
四、测试答辩程序
(一)上报名单。各县市区要在7月31日前将参加中小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人员名单以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正式文件分别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上报的人员数量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
(二)资格审查。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人员根据通知的时间准时到达测试地点,由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测试人员身份证原件并收复印件,确认测试答辩对象身份后全部在候考室等候工作人员点名抽课题。
(三)抽取课题。课题由测试对象在测试前一小时十分钟在抽题室随机抽取,由工作人员进行课题登记。
(四)撰写教案。根据抽取的课题,安排一小时时间,在指定备课室集中,教案在统一印制的教案纸上撰写。
(五)说课测试答辩。时间为20分钟,说课测试答辩面对评委,不安排听课学生,其中教学能力测试15分钟,答辩5分钟,结束后将教案交评委组。
(六)评委评分。评委根据测试对象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情况及教案撰写情况现场赋分,以各评委赋分总分之和的平均值作为测试对象的最后得分。评分汇总后当场密封,每场测试答辩工作结束后,测试答辩结果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七)汇总得分。各测试小组所有人员测试答辩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对评分情况录入排序,组长审核签字,按比例确定优秀良好、不合格人员。
(八)上报结果。测试结束后,县市区评委会要将测试答辩基本情况、结果及相关测试资料报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审查测试答辩人员资格。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要提前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者,不得安排测试。
(二)要控制测试人员数量。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在安排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时,要严格按照当年职称岗位空缺指标,控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人数,不得盲目开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三)要严格测试答辩工作程序。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密切配合,严密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要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的领导,抽调政治素质高,作风过硬,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评委和工作人员参与,要严格按照测试工作纪律,实行回避制度和封闭管理,杜绝弄虚作假、替考代测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附件: 1.咸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免试人员花名册
2.咸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免试申请表
咸阳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6日
-5-
附件1
咸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免试人员花名册
县(区、市)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单 位 | 学科 | 学段 | 任课 年级 | 免试理由 | 申报何 职称 | 成绩 | 等级 | 备注 | |
何时获何种荣誉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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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咸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免试申请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 ||||
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
| 学历 |
| 称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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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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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学校何专业毕业 |
| 现任教师职务资格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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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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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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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 教育局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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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证书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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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盖骑缝章处 | 主管部门盖骑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