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禁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代课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维护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发展,2018年12月12日下午4:00,彩虹中学南校区全体教师集中学习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并现场签订《咸阳彩虹学校南校区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学习内容现通告如下:
1、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
2、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退休、离职等)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外办班或以为学校培养生源、招生等名义在外办班;
5、严禁在职教师以任何方式给校外培训机构泄漏学生及家长信息;
6、严禁在职教师以学校名义个人向家长做任何承诺。
彩虹学校南校区坚决禁止在职教师有偿代课行为,也未与任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也不会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各位家长或同学若发现老师有以上行为的,欢迎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029****6067 029****6120。
咸阳彩虹学校南校区
2018年12月